广州职工工资月均涨200元 达到3027元
2007年7月15日来源: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广州市统计局6月28日联合发布广州市200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2005年的月平均工资2820元相比,2006年广州市职工(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两区两市)的荷包行情再度看“涨”,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3027元。
据透露,由于目前广州市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四大保险的参保缴费费率都是按照社平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上下限,随着数据的发布,凡按上述指标计算的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险事项,将均按新数据中的标准执行。即实际工资金额在社会平均工资上下限之内的参保职工(月收入在1816.2 元~9081元之内),其参加四大保险时将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乘以相应比例缴费。而实际工资分别在下限之下或上限之上的参保职工,其缴费基数将按照*低1816.2元、*高9081这一基数,再乘以相应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由于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在调整中,广州市养老保险在新社保年度内将按照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一指标确定缴费上下限,本次公布的数据对于养老保险参保人的费用缴纳并无影响”,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敏解释道,“而对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假若其不幸在本社保年度内死亡,其丧葬抚恤费将按照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月份予以发放,比以往略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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