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允许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等激励政策
2008年7月8日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7月4日专电(记者高路)4日召开的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宣布出台7项高技能人才激励新政策。这些包括“允许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在内的政策,将全面优化技术工人等技术类从业人员的制度环境。
上海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允许高技能人才延迟退休”等7项即将建立的新制度。根据这一文件,上海将建立适当延迟*技师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机制,对企业在聘的*技师,在企业需要、本人愿意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迟领取养老金。
同时,突出技能人才还可享受政府津贴。上海将建立突出贡献技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从今年起,上海将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对50名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生产实践中担纲主角、能解决核心技术难题、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为企业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和*技师,给予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今年的特殊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
外省市高技能人才的户口限制也将有所放宽。上海将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行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外省市引进,对于45周岁以下、获得过*或省市级技能人才表彰的技师、*技师,将为其办理落户。
此次发布的其他4项政策分别为: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精神激励,提高其社会地位;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等人才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内部分配中重点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经费投入。
目前在上海,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已升至19%,但与城市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此,上海提出,到2010年力争将这一比重提高到25%以上,其中技师、*技师为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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