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6月11日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深圳市从7月1日起上调特区内外*低工资标准,其中特区外*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增长20%。
据悉,按照调整方案,2008年度,深圳市特区内*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比上年的850元/月增长了17.6%;特区外*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比上年的750元/月增长20%。与全日制用工*低工资相对应,2008年度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也将提高,特区内提高到8.8元/小时,特区外提高到8.0元/小时。
据了解,此次提高*低工资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具体举措,充分考虑到了近期物价水平上涨和近年来影响企业发展的"招工难"等现实问题,将有利于增强深圳的城市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会议要求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低工资调整的科学性、有效性作为一个重要课题展开调研,及时加强对劳动用工供求、物价增幅、企业用工成本等因素的综合预测和全面研判,为*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提供科学翔实的依据,同时还要注意在今后的调整中逐步缩小特区内外*低工资标准的差距,以适应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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