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企工资最低1740元 为北京最低工资1.5倍
2011年4月6日来源:新京报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总工会获悉,外企工会联合会目前*出台行业*低工资标准规范,即外企员工薪酬应不低于北京市工资*低标准的1.5倍。以现在北京市*低工资标准1160元计算,外企员工工资"底线"应为1740元。
外企*低工资应是北京*低工资1.5倍
记者从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近日,北京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召开工作会议表示,目前,已对在京外资企业先后签订了两轮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中,结合外企的特点,*提出外资企业的*低工资不低于北京市*低工资标准的150%。
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至1160元。按照规定,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四类项目,需用人单位另行支付,而不计入*低工资标准当中。按照这一标准150%计算,今年北京市外资企业员工的*低工资标准将为1740元。
倡导企业效益与员工工资挂钩
据悉,这一标准经过同外资企业的协商,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不会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负担。同时,今年还将在集体合同条款中纳入工资集体协商的谈判内容,并倡导建立企业效益与员工工资增长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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