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连续3年提高最低工资
2008年1月11日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继2006年第七次调整*低工资标准之后,广东省将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调整提高*低工资标准。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的*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有望上半年颁布实施。
昨日,广东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透露,为加快构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网,让广东劳动者人人有合理的劳动收入,从今年开始,广东省将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和*低工资标准三年调整计划。
根据三年计划,广东将力争到2010年底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力争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调整提高*低工资标准。
目前,广东劳动部门已为今年的*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定了三套备选方案,调整幅度将随着每年广东经济的发展速度而"水涨船高"。同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此次调整增幅将高于物价上涨幅度。
广东*近一次调整*低工资标准时间为2006年9月1日。此次调整是广东省第七次调整*低工资标准,同时也是广东省历史上提高幅度*大的一次,平均增幅为17.8%。调整后的*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共分五类,*高每月780元。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三年广东*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将逐步提高*低工资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低工资的调整力度较大,增幅在全国较高,但也同样存在着比例偏低的问题。以广州市为例,2006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027元/月,而当年的*低工资标准是780元/月,只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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