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明确六类人才划分标准,把更多*、有潜力的人才纳入服务保障和重点支持范围
围绕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推进产教才融合发展等17项重点改革任务,深化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部署,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发挥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领域牵头抓总作用,与教育、科技改革统筹协调推进,聚焦人才培养、集聚、评价、保障等关键环节精准施策,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人才智力充分涌流。
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围绕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所需,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明确六类人才划分标准,认真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把更多*、有潜力的人才纳入服务保障和重点支持范围,推动在全区上下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积极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立足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重点方向,围绕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推进产教才融合发展等17项重点改革任务,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相关地区单位先行先试、率先探索,*带动全区上下跟进创新。
持续优化人才发展布局。进一步丰富和细化支持举措,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一心四园多点”人才发展布局走深走实。同时,鼓励其他盟市和用人单位结合发展实际,探索不同人才发展模式,多点集聚人才,特别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集中的用人主体建好平台集聚人才,着力建设更多独具特色的人才机制改革活力阵地。
推动人才引进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以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行动和本土重点人才培育“万人计划”行动为抓手,认真实施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项目评审,引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目前,已启动首批“英才兴蒙”工程项目评审和人才分类认定,目前累计有5500多名区内外人才参评或参与认定。每年选育50名左右一至六类本土人才领衔的团队,根据其科研项目评审情况给予相应科研经费支持,对完成预期目标且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团队,一轮支持期满后择优给予新一轮支持。
优化实化人才服务保障。自治区建立一至四类人才台账,指导区直、盟市建立五至六类人才台账,跟踪落实人才政策和服务保障。打造“一码通”人才服务体系,对赋码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等方面礼遇和便捷服务,指导自治区各地将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营造尊贤礼士、爱才敬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