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南国早报讯(记者 黄婧)9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2024年广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该政策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
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需满足这些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受环保处罚企业、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实行“免申即享”和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发放。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此外,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2024年广西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