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通知,组织推荐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专家及专业人才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人选,以规范专家库建设,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专家库的设立、专家及专业人才遴选和管理工作。坚持“统筹规划、按需遴选、逐步完善”的原则,打破所有制和区域界限,广泛遴选高水平养老和医疗领域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人才,综合考虑入库专家及专业人才年龄、学历、职称以及地域分布因素,不断优化入库专家及专业人才结构。
其中,评定员须具备医学、护理、康复、心理、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含)以上;参加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熟悉评估操作要求;相关行业领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自愿参与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工作,接受经办机构或委托经办机构安排的失能等级评定工作。
评估专家除须具备上述评定员的第二、三、四项条件外,医疗护理评估专家还须在定点医疗机构中从事临床医学、护理、康复、精神心理等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医生、护士、治疗师等专业人员,并具备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养老护理评估专家还须在社会治理领域从事实践工作,或在养老机构担任管理工作,熟悉养老领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此外,推荐程序采取公开选聘、邀请入库、单位推荐等方式确定。入选专家库及评定员的人员,需填写推荐表,原则上应事先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通知指出,专家遴选数量不设限制,可适当遴选部分外省专家或候鸟专家。原则上海口市推荐评定员不少于50名、医疗护理专家不少于50名,三亚、儋州推荐评定员不少于20名、医疗护理专家不少于20名,其余各市县推荐评定员不少于5名、医疗护理专家不少于5名。民政系统视情推荐新增的养老服务护理专家。
近年来,随着海南省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需要长期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失能老年人不断增加。据初步统计,截至2024年1月,全省失能人员总数达到28.19万人,其中严重的失能人员有4.24万人。为此,建立适合海南省特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助于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