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企业 个人
忘记密码? 会员帮助



搜索人才简历
网上招聘
搜索职位
编辑发布简历
职场资讯

河南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调整为每月1680元

2024年1月30日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为保障河南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省人社厅决定对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为1680元/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各省辖市市区、济源示范区月*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统一调整为1680元/月。其中,脱贫县(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原则上为所在省辖市市区月*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行政区域类别,低于所属行政区域月*低工资标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890元/月,高于所属行政区域月*低工资标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800元/月。纳入省直统筹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
各地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要按照调整标准确保足额发放。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未及时调整的要尽快按照规定补发差额。按照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转移接续、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特此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联盟网站:【粉末冶金商务网】 【硬质合金商务网】 【粉末冶金书库】 【粉末冶金网上展】 【注射成形网
CopyRight ©2007 杭州极点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水印康庭1幢西楼408   邮编:310004
服务热线:0571-85132819 85235193  传真:0571-85235193   客服QQ:496617775点击进行在线咨询   客服MSN: pmbiz1@hotmail.com
ICP证:浙B2-20100325

银行汇款会员服务广告服务关于我们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0025号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充分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