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日前公布《山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
各级发改部门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技能培训问题作为全省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以工代赈规划计划分级建立项目库,将能够充分发挥“赈”的作用的建设工程纳入项目库。优先支持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务工人数多、当地政府组织群众务工能力强、综合赈济效果好的项目。
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和“就地就近就业”的要求,县级发改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
项目业主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一般通过银行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