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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2023年8月11日来源:大众网

8月9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有关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效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继续放宽申领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范围。上述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www.osta.org.cn/)上能够查询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多不超过三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日期12个月内,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依次点击“就业创业”右侧“查看更多”--“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失业”--“技能提升补贴”模块)或山东省人社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依次点击“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模块)进行申请,申请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完成审核,按规定公示后发放。

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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