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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高层次人才联名推荐引进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将通过“以才引才、以才荐才、以才聚才”的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根据《实施细则》,具备推荐资格的高层次人才联名推荐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简化评审认定程序,直接进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相应专项评审获得支持。
推荐人资格条件为“两院”院士,*奖励获得者,*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以及在滇设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院士专家,“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等高层次人才。推荐对象资格条件为在云南省外工作,或被推荐之日前1年内到云南省工作的省外、国外人才。3位推荐人可联名推荐1名引进人才,推荐人为“两院”院士的,1位院士即可推荐1名引进人才。
《实施细则》特别明确,推荐对象未达到“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相应专项要求的职称、学历等申报资格条件,但推荐人认为其所取得的成果达到相应专项学术技术要求的,可纳入推荐申报范围。
为鼓励各方面高层次人才积极帮助引进人才,云南省将给予推荐人“引才伯乐”激励。推荐对象入选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专项的,每入选一人给予推荐人共10万元奖励;入选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创业人才的,每入选一人给予推荐人共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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