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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限制: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树立导向:不唯头衔、称号、论文、职称、学历、奖项……近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通过扎实推进包括科技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评价改革,*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潜力和活力。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志宏介绍,该局以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为载体,以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为目标,扎实推进包括科技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评价改革,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全力助推我市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全力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环境。
按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沈阳市着力改革人才认定办法,对人才认定办法进行优化升级,明确各层次人才共性认定标准。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可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切实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由两名及以上的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进行评审认定,经其他省会以上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人才。
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人才不唯头衔、称号、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为评价标准,建立更加实事求是的行业评价机制,按照“同规则、同待遇”认定原则,综合人才的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因素,将获得同行业专家认可的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纳入认定范围,进行评审认定。
“是不是人才,用人主体说了算。”赋予链主企业高层次人才的自主认定权,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授权300家科技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权力,50%以上人才聚集强、创新活力强的科技企业将拥有自主认定权力,有效激发企业引才用才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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