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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象发放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6月以前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市的所有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通知》还指出,各地要优化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免申即享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所在地级市的补助范围企业,其他市5个特困行业类型划分明确的企业,均免申即享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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