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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西探索建立导向鲜明、体现差异、简便管用的考核机制,努力把人才工作考准考深考实,激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接续奋进。
针对考核指标设置单一的问题,分别制定地市、省属企业、医院、高校以及主管部门人才工作专项考核方案,分类设置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考核的精准性。对地市,重点考核省校合作、基础保障、环境优化、乡村人才振兴等工作成效,引导各地立足“一群两区三圈”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走特色化人才发展路子。对省直有关单位,重点考核宏观指导、政策保障、解决问题等职能发挥情况,引导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针对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将人才工作专项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及省管企业、医院、高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一并进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针对考核指标设置繁琐模糊的问题,大幅精简考核指标,将指标设置为常规指标、奖励指标、评价指标三类15项,较以往精简50%以上。将定量考核指标赋分占比提高至80%—90%。针对考核“重痕轻绩”的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效果要求,重点关注人才工作质量效益,加大人才工作改革实绩和创新绩效考核力度,加大对人才引进、项目落地、平台建设、政策创设的奖励加分。针对考核评分不够精准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评价”的原则,将以往省委人才办对所有指标统一评分,变为主管部门对每项指标分别评分,如省校合作所涉及7个省直牵头部门分别对各市基地建设情况评分,让每一分都有说服力。改革考核办法后,一些因体量较小而在以往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市,多个指标被评为“单项冠军”,考核总排名大幅提升,全面体现了人才工作总体绩效。
为解决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变“软挂钩”为“硬挂钩”。明确省属企业、医院、高校的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得分占其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总得分的5%—10%。实行末位考核,明确省直有关单位“一般”及“较差”等次要占10%,全省11个市“一般”及“较差”等次要有2个。对考核等次为“一般”及“较差”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同时,建立调研联系点制度和常态化指导推动机制,紧盯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一考了之”。对考核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开展专题研究,逐项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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