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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4月1日电(刘怡)4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云南省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为了纾解企业的困难,助推企业发展,稳就业,今年云南将实施三项政策降低企业社保成本。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宁介绍,云南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时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比例从60%提高到90%;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备付能力达到24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以对当地餐饮、零售以及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政策,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批按规定给予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云南省各项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邹宁表示,在降低企业社保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社保基金收入的减少,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同时采取了多项措施,在做好资金保障、提高统筹层次、做好基金管理等方面确保各项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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