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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经济日报》,香港临时失业支援3月23日起至4月12日接受申请,申请人须连续失业30天,或受僱于防疫规例影响的处所而要停工30天,亦须持香港身份证,在去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满18岁,并于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至少一个月在港工作,涵盖受僱、兼职及自僱人士,月薪2700至30000港元。
港府早前公布将为短暂失业合资格人士提供临时失业支援,一笔发放1万港元,共涉款30亿港元,料将惠及30万短期失业人士。计划无论是全职、兼职、自僱都可申请,受惠人士包括现受僱于被勒令关闭的处所,包括美容院、健身中心、或经营受限制的餐饮处所,因而被僱主要求短暂停工、放无薪假、留职无薪的僱员都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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