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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政策退出的平稳过渡,天津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受理范围仍然是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2022年新发生的失业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对于2021年已经申领成功、2022年仍有剩余期限未享受的失业人员,可按政策继续享受待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失业补助金”申请,或者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和各区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等渠道提交失业补助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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