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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2021年11月15日来源:身边24小时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要求打破参保壁垒,率先推动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从2022年开始,江苏快递员能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而且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不再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捆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缴费比例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包含生育保险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按规定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达到统筹地区规定年限的,不再缴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未达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或由灵活就业人员按各设区市规定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落实七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助力解决快递员权益保障问题,不断提升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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